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海南省教育廳轉發,< 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瓊教高[2018]297号)文件要求,請你們認真組織學習該文件。并再次學習《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要求各二級教學單位組織教師學習要有專門人員記錄,并将學習貫徹落實進展情況于2018年12月5日之前形成報告紙質版(蓋章)報送到組織人事處單微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2454434@qq.com。
學習資料請查看附件。
附件:1.
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
2.
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3.
教育部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
4.
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組織人事處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