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電動車車主:
為進一步規範校園電動車管理,确保校園交通安全,以實際行動推進“1689”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校園交通管理規定》,決定開展校園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請電動車車主持有效證件“身份證、車輛行駛證、駕駛證、租房合同(外來租房人員)”到保衛處警務室(學院南門入口)辦理電動車校園通行證。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學院将禁止“無牌無證”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駕駛證)進入校園,保衛處将聯合交警部門對停放在校園内“無牌無證”電動車進行暫扣處理,暫扣時間為7日,并集中停放在學院東門存放點,7日之内由車主憑有效證件領車,并簽寫校園交通安全承諾書,逾期未領走的車輛,将移交海口市桂林洋綜合執法大隊進行處理。
特此通知。
保衛處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