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海南省财政廳關于批複省本級預算單位2019年結餘結轉指标的通知》(瓊财預[2019]29号)的文件規定,對截至當年3月底未支完的結餘指标(不含教育事業收費資金),省财政将于4月份全部收回;對截至當年6月底項目支出進度為0的結轉指标,将于7月份全部收回;對截至當年8月底項目支出進度低于60%的結轉指标,将于9月份全部收回。
根據以上通知,結合我院實際,請涉及收回項目資金的部門、單位抓緊推進項目實施進度,加快支出。同時,計劃财務處将2019年3月底财政将收回項目清單通過紙質版發送給有關部門、單位。
計劃财務處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