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會關于加強對普通話水平不達标教師培訓提高和測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請做好本部門(單位)在崗人員的普通話水平等級統計工作,按照“語文教師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學科教師二級乙等以上水平”的規定要求,填好附件1和附件2表格。表格(蓋章)及普通話證書複印件于2019年9月10日前報送至組織人事處309辦公室單老師處,并發送表格電子版至2245443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師普通話水平等級達标情況統計表
2.
普通話水平等級不達标教師情況統計表
組織人事處
2019年9月5日